当前的能源开发政策已经完成了根本性的转向, 从过去的“规模扩张”变成了现在的“结构重构”。这个政策的核心逻辑, 可以概括为三句话。第一句是安全被当作底线。
第二句是低碳被当作方向。第三句是效率被当作标尺。所有的能源开发活动, 都必须要在这三条铁规的框架里面运行。凡是脱离了这个框架的项目, 将不再能获得来自审批方面的支持。
三大核心政策方向
1. 清洁能源开发全面提速
根据国家能源局以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那些政策文件, 风电、光伏、抽水蓄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就被放到了开发优先级的第一位里面去的, 在那些新建的能源开发方案里面, 要求说清洁能源所占的比例必须是要达到60%以上的这样一个水平线的, 这个数据的基准, 是以“十四五”规划和它后续的实施方案来看的, 至于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工作也是跟着同步往前推进的, 这里头是在鼓励大家去搞那种“源网荷储”一体化的一种布局方式。
2. 传统能源开发转入"有序替代"通道
传统的比如煤电、油气这些能源, 它们现在不是简单的去增加那些个量了, 或者说不再简单地做加法这码事了, 而是把目光转向了调峰和保供这两个方面的功能定位上, 这是现在的做法。对于新建的煤电项目来说, 原则上是打算不再核准的, 意思是说基本上不批了。
至于那些已经存在的存量项目呢, 是需要在规定的那个期限之内, 去完成那个灵活性改造的任务的。另外, 关于油气的开发工作, 现在的焦点集中在了怎么增加储备和提高产量这两个事情上面, 还有就是要做好老矿区接替的工作这一块。与此同时, 开发的这种强度,也就是用力度的话能源开发政策, 是倾向于那些非常规的资源方面的。
3. 新型储能与智能电网强制配套
所有的开发新能源的项目, 都必须去配套相应比例的储能设施, 接入电网的时候需要满足智能调度的要求, 关于储能配置的具体的比例, 还有响应的时间, 以及容量的指标等方面的一些具体要的东西, 将由省级的能源的主管部门来按照年度发布的实施细则来进行明确, 并且还要进行动态的调整。
关键执行规定
审批制度的要点是, 针对能源开发项目, 要实施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方式。对于那些在正面清单里面的项目, 要简政放权, 并且给他们走快速通道。对于那些在负面清单里面的项目, 比如生态红线区、水源保护区等等, 一律禁止进行开发, 没有任何例外情况。
用地用海规则: 在开发能源时使用的土地和海域, 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“一张图”进行衔接工作。针对光伏项目以及风电项目, 应当优先使用已经建成的土地以及未被利用的土地, 绝对严禁去占用那些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, 如果违反规定的项目, 那么就不给予备案的处理方式。
生态与环保红线: 开发方案必须同步提交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生态修复方案, 如果出现“未批先建”或者“边批边建的情况”, 并且被查实了, 就会立即叫停, 并且依法进行追责。
实施路径与阶段目标
在最近的一段时间,也就是大概一到两年的时间里能源开发政策,要把那些已经存在的项目的合规性情况进行检查大城群众说事, 把那些没有经过批准就开始建设的项目清理掉。
在中期(3—5年)这一阶段, 清洁能源开发的占比将会被提升到70%以上, 传统能源则会全面转入调峰角色。
在更远的时候, 我们要把一种新式的能源管理体系给建起来, 让新能源在里面成为主要的角色, 这样就能使得开发能源的每一个环节都变得越来越低碳化, 而且也越来越智能化。
各个省份里面主管能源的那个部门, 必须等到每一年快要结束的时候, 去把这一年里的执行情况报告给国家那边管能源的部门, 由国家来搞一个专门的检查督查活动, 并且公布相关的结果。
能源开发政策这个东西, 它不是那种可以随时拉长的“松紧带”, 反而是起到关键稳定作用的“定盘星”。所有参与开发的主体、还有投资的主体, 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规则来办事。大家必须明白, 合规是进入这个领域的唯一通行证, 而转型发展才是唯一的出路。

